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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天空下起了雪,沸沸扬扬的雪花如细碎的羽绒,在天空中飘落,消散在窗口。
各种祝福的群发短信多了起来,手机一刻不停的响起,他有些厌烦,索性关了关机,离开了公司。
总有些地方,是收容他这样的贵客的,也总有些地方,是经年不关门的日夜营业着。
谢明堂含着烟坐在昏暗幽静的包间内,望着夜色雪光,心情波澜不惊。
不多时,门开了,他循声望去,逆光里,看到一名穿着一件白色韩版毛衣,黑色铅笔裤,一双奶白色坡跟鞋的年轻女孩拿着瓶红酒进来了。
女孩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一张瓜子脸,皮肤很白,但并不是苍白,粉嫩的肌肤上透着微微红晕,约莫二十岁左右的年纪。
一头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头,言行举止清纯温婉而谨慎,看起来有些胆怯。她把酒放在谢明堂身前的茶几上,有些局促的站着。
这样年轻又肤白的女孩,配上这么一双迷蒙而水润的大眼,是很容易让男人心生好感的。
谢明堂身材高挑如树,他不比傅绍骞俊美,也不比陆立风随和,更不如陆云深温润,却又同时集合了这几个人的优点,怎么说呢,他长得不算最俊美,但身上却有股无与伦比的沉稳气质,靠近他,仿佛就能让人安心。
女孩虽然局促,但也是松了口气的,谢明堂笑了笑,指了指前面的沙发:”坐下,陪我说说话。”
”好,您想说什么。”女孩开口,带着一口江南水乡特有的软语呢喃,让人听了如沐春风,身体自然放松。
谢明堂抽完了手上一根烟,又点燃一根,修长的手指夹着香烟,生出一股风流倜傥的姿态来,伶仃星火在指尖明灭,女孩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这里是城中夜夜笙歌销金窟,他是西装革履却纸醉金迷放浪形骸的寻欢客。
女孩想不好,到底该说些什么,才能取悦面前的这位金主。
当然,他们这里也不是一般的销金窟,她出身名牌大学,能进入这里的人,都是经过精挑细选并且优良培训的,她们很清楚自身优势,也要在第一时间抓住那些客人难猜的心思。
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给他的感觉很不一样,他好像并不是来寻欢的,只是单纯的来派遣寂寞,今夜是大年三十,若不是真的无家可归,没有人愿意外出,今夜在这里值班的人也并不多,她是无家可归,所以才选择留在这里,那么眼前身价不菲的男人呢。
”聊聊你为什么要在这里。”谢明堂吐出一个一口烟,白色的烟圈袅袅上升到半空中,围绕在他的周围,传到她的鼻息中,不太好闻,但她并不排斥。
女孩静默了一瞬,开口:”我是被人收养的孩子,我的养父身体不好,有很严重的心脏病,要钱看病,我还要赚学费,所以这是不得已而为之,那么你呢,又有什么样的故事,向你这样成功的男人,不缺钱,更不会缺女人,可是为什么,你看起来浑身萧瑟,满身悲凉,如果不是因为钱,就是因为女人,你有深爱的女人,但她离开你了对吗?”
深爱的女人?谢明堂透过眼前薄薄的烟雾,看她在烟雾朦胧里模糊不清的脸,自然的,想到了许翊。
那个被他收养了近二十年的女孩。
她今年,应该二十七岁了吧,谢明堂已经模糊了她的年纪,他好像从不曾刻意去记住她什么,但那些记忆,却犹如潮水汹涌纷至沓来。
记忆中,对许翊有深刻印象是从她十四岁那年,第一次来初潮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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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夏,六月一号。
这是所有小朋友都喜欢的一个节日。
谢依人就是,那年的谢依人刚从六年级升入初中,二十四岁的谢明堂已经坐稳了公司总裁的位置,拼搏了近十二年的时间,他终于从一个毛头小子成长为商场上一批凶猛内敛的狼,他终于可以安心的为他的妹妹撑起一片安全的港湾。
那天谢依人缠着他去游乐场,去吃西餐,去做每一个小孩子都喜欢做的事情。
因为她说:”哥哥,我已经初一了,这是我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了,过了这个,我就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所以你必须要陪我过。”
那天谢明堂陪她玩到很晚,她在西餐厅吃了饭,又去商场选了不少礼物,还买了两个一模一样的洋娃娃。
谢明堂为她为什么买两个,她说喜欢,女孩子都喜欢这样的东西。
谢明堂没说什么,但心里想起了另外一个女孩。
他已经很久没有去看过许翊了,这个女孩对他来说,就像一个影子一样的存在,他不是经常想起她,她每个月的生活费也是交给秘书在处理。
她跟谢依人一般大,今年也上初中了。
谢依人把买来的大堆东西提给他拿着,自己去上了个洗手间。
谢明堂想了想,又返回专柜,买了个洋娃娃带上,放入车内,把谢依人送到家之后,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他经常接到陌生电话,早已习以为常,公事公办的口吻:”喂,你好,我是谢明堂。”
那边是沉默,被压的极低极低的呼吸声,几乎不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