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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炎定定神,案卷该看还是要看,她随手快速翻了翻,几百页的案卷像老胶片里飞掠而过的画面,最后定格的一页卡在她大拇指指节处,那一页是死者在工位上倒下的监控截图,她又翻了几页,也都是监控截图。

看得出来,出事那一刻,死者在抽搐,惊恐地瞪大了双眼。

监控从斜上方的视角拍下,图片还带着一些像素模糊,依然感觉得到,死者那双眼睛瞪得如铜铃般,眦目欲裂。

死者摔落到地上时,都没放开手里的鼠标,鼠标线在他抽搐挥舞间绕上了工位牌,把工位牌给拽了下来,姜炎往回翻了一页,工位牌44号。

有些事,巧合起来,怎么都能巧合到一块儿去,不能细琢磨。

姜炎感觉喉头闷着一股气,端起杯子喝了几口水,把案卷合上,脑子都回荡着胸腔里“噗噗噗”跳动的声音。

她放下杯子,重新从第一页开始翻起。

第一页的起诉状,让她知道了,死者叫谢晨,紫天工作室的系统策划,在游戏行业这是个类似老赵职位的高级工种,负责设计游戏的升级系统、师徒系统等等。

姜炎从头到尾认认真真翻了一遍,倒是松了一口气。

原来,不止一个案子。

围绕谢晨亡故这件事,各方前前后后打了五个诉讼。这个延宕至今的案子,是省高院裁定提审的再审,紫天工作室在五个诉讼中无论作为被告还是第三人都没有输过。剩下只是谢晨家属与人社局为谢晨之死到底能否认定为工伤而穷究不舍,紫天作为原审第三人继续陪跑。如果认定为工伤,紫天自然还要为此承担部分责任。

谢晨很不幸,死在了《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款的48小时之外,那一条是这么说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个陈述意见书有什么好写的呢!行政诉讼二审已经不予认定为工伤,他们的委托人紫天工作室作为原审第三人参加诉讼,陈述意见书交或者不交,都不影响最终的裁判,根本就没可能输掉,在姜炎浅薄的法律工作经验里,这种案子一动不如一静,什么都不做顺其自然就可以了。

案卷里写着,谢晨因突发脑梗死,挣扎许久后陷入昏迷,直到早晨7:06才被第一个来上班的同事发现,随后同事拨打120送往医院,在医院经插管、高压氧舱治疗,抽取脑脊液化验,两天后,治疗无效最终死亡。

任谁都知道这有多么难熬,意识一点点流失,到最后抓不住生命的流沙,眼看最后的思绪如飘渺云烟消散无影无踪。

无法控制肉体的那种无能为力感,痛苦远甚于物理意义上的折磨。

就像刚死的新鬼,以为自己还活着。

姜炎合上案卷,默念了一句,阿弥陀佛,太惨了。

不知哪里来的冷风,吹翻了案卷,哗啦啦的页数翻过去,最后停在谢晨抽搐的画面复印页上。

他电脑一行行代码的背景是深沉的黑色,那黑色背景里映着一个灰白色的扭曲轮廓。

姜炎把案卷合上,里面飘出一张便利贴。

漂亮的正楷,写着三个字:工资单。

姜炎一头雾水!

老赵悄无声息一样飘到她背后,杵了老半天一言不发,姜炎一直捏着这张便利贴发了半天呆,老赵才说话。

“你不看看徐律师的笔记么?”他这一张口可把姜炎又结结实实吓了一跳。这个老赵每次一出现在姜炎附近,就像阎王爷降临,总能给姜炎带来惊吓和压迫感。

更何况,人在出神的时候,心绪如玻璃般易碎,掉根针都足够地动山摇。

姜炎赶紧把徐律师那本绿羊皮笔记摸到手里,畏畏缩缩地说了句:“正准备看。”

“看完案卷,你有什么想法?”老赵跟上课冷不丁抽查吊车尾同学的老师一般,语气算不上咄咄逼人,但有一种莫名的威慑力,让你不敢反抗。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对谢晨具体死亡时间的认定是否在‘48小时之内’。2019年10月10日7时38分为工伤认定的48小时起算点。”姜炎有些畏畏缩缩地开始说,还偷偷瞟了老赵一眼,老赵面无表情。

姜炎见老赵并无反应,继续说下去:“《病情证明书》载明2019年10月11日0时谢晨脑死亡;《死亡证明书》载明2019年10月13日1时50分谢晨死亡。工伤死亡时间的认定,应当以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为准。所以谢晨的死亡时间应当以《死亡证明书》确定的时间为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无不当。终审翻案的可能性很小……吧……”她壮着胆子,一口气把想法说了出来。

谢晨没有死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48小时内,不予认定工伤,似乎没有什么好争议的。

老赵不屑地哼了一声:“你还是太嫩,我要是终审法官,就一定会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