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美色误人!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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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王洛啪地一声就挂了电话。
盛斯年看着嘟嘟直响的手机,陷入了沉默。
看来,这次是真的很生气啊。
回到房间里,盛斯年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打开了邮箱。
里面刻意规避了网络上最近炒的正火的,star的话题。
都是一些最近增加的剧组邀约,还有几个重要的颁奖典礼,还有自己去年出演的电视剧和电影的获奖信息。
盛斯年一一做了回复之后,看到最下面有一条王洛的备注。
“当年的事情不必做任何回复。感觉有人故意挑起这件事想要拉你下马,只要不做任何评价就不会出任何问题。网络舆论我这边来解决。”
王洛的思维方式的确是一个优秀经纪人的思维方式,这件事这样处理是对自己的人气和形象影响最小的方式。
但是,这并不是盛斯年想要的结果。
“我知道背后有人想这么做,不过,我并不想置之不理。让我们的舆论团队附和他们的话将这个话题炒到最热,我要盛斯年三个字最近一个月都牢牢的钉死在热搜榜第一位。”
盛斯年慢条斯理的打下这些话。
然后,又在后面跟了一句。
“然后通知《明星之死》的剧组,我答应出演凶手的角色,片酬入股。并追加投资500w。”
看到盛斯年回复的王洛,整个人都快吓傻了。
直至看到盛斯年的第二条消息,他才算能缓口气。
果然,盛斯年还是盛斯年。
这么狠辣的扩张名气的方式,简直就是将自己的形象踩在脚底往上爬!
而且,想要声名狼藉,就在这个时候,接下凶手的角色,看上去就好像是在昭告天下。
你们看啊,我就是凶手啊,我现在都演凶手了,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与此同时,维护盛斯年的粉丝们,也会发出看法,盛斯年都敢出演这种角色,当然足以说明他的清白啊,你们到底在鬼叫什么!
两方争吵,会将这个电影的人气推向制高点。
让那些不想关注这个圈子消息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关注起来。
盛斯年,到底是不是凶手?
天啊,光是想到这,王洛就忍不住兴奋的浑身颤抖,不管怎么说,只要投资这部电影……想不赚钱都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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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萌萌带着沈希乐来到宣港市,已经是沈希乐回国一周之后了。
“要是被岁岁知道,是我告诉你她的位置,我就惨了……沈希乐,你真是杀人诛心啊!”
沈希乐一把搂过金萌萌的肩膀。